法律學在實務上發展得非常精彩,但法學理論或法理學的主要內容其實可能是哲學與政治學;哲學談善與真非常深入,但法律哲學講的深度就不夠;憲法理論也談權力制衡理論,但這可能是從政治學搬過去的。法律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問必須更堅實地建立自身的理論,否則會被質疑是哲學、政治學與經濟學等的應用科學。
20160605
★邀請google「陳立民Chen Lih Ming陳哲」圖片,可見超過300張學術創作圖卡與街頭抗爭照片;在臉書搜尋陳立民粉絲專頁★本blog「主要內容」在右側目錄「上半部」,此依括弧樣式為《理性哲學》、【心理學】、〔感性思想〕 與<生死>四類;目錄下半部與blog主題關聯低★哲學需進行「第二次革命」,以人有「理性與感性二運算器」為起點,發展「理性哲學」★世界級創作舉例:「日常死亡意識 死亡是別人的事since 2002」、「政治學的第一原理since 2012」、「道德的定義 尊重人的主體性 尊重人格尊嚴since 2013」、「真理與知識since 2019」、「金字塔英文法 三次元英語語法 2019」★2008-2016年「台灣最危險的時代」,為了台灣民主與人權,以「陳哲」名組織「拒統陣線」、「網友行動平台」與「人權陣線」等街頭社運團體,是為版主人生的「社運時代」與「道德實踐」時代★曾就讀於海德堡與Freiburg大學哲學博士班,曾任教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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