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 星期六

台灣的「二二八事件」與中國北京「六四天安門屠殺事件」比較;「網友行動平台」社團參加二二八大遊行 (陳哲於2013年)

2013 年台灣最危險的時代。二二八時在台北市二二八和平公園內有紀念儀式,馬英九總統到場。陳哲號召支持「網友行動平台‧台灣茉莉花革命」的網友嗆馬。自 2012 年馬陰被民眾丟鞋後,維安升級,2012 年二二八時我們還可在公園入出口處喊口號,2013 年我們被趕到公園對面臺大醫院門口,還有刀片鐵絲網與盾牌警察侍候。陳哲製作的抗議文宣如照片所見是「下個二二八就是六四」與「反國家暴力」。這是把台灣的「二二八事件」與中國北京「六四天安門屠殺事件」比較,二者都是「國家暴力」。照片中陳哲站在「家」字的後面。

陳立民(陳哲)


上為陳哲臉書 2018 年動態回顧回顧 2013 年時陳哲 po 的照片。

上為 2013 年同現場照片之另一照片,陳 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高舉「反國家暴力」標語。
上為 2013 年同現場照片之另一照片,陳哲在左執旗。
上為 2013/02/28 同一場景, 我們前面的鐵絲網與後面的警察。陳哲在左側正轉頭與人對話。
2013 年二二八我們在台北市二二八和平公園的常德路入出口處嗆馬之後,我們參加二二八大遊行,此處為當日照片出現在臉書動態回顧的截圖,陳哲是前排唯一男士。個人非常感謝兩場幫助我們「網友行動平台」社團撐場面的戰友。
在社群媒體剛形成力量的時代,個人組織「網友行動平台」的最大目的是在「鼓勵宅男宅女、鍵盤英雄上街頭」,為他們做示範。遺憾,自 2014 年太陽花運動之後個人不再組織網友社團,在街頭再也看不到任何人組織以網友為名的遊行隊伍,或不再有團體有能力組織網民隊伍,這對社運其實是大損失。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

「下個 228 就是六四」;比較二二八事件與六四天安門大屠殺事件 (陳哲於 2012年)

2017 年是二二八事件 70 週年,最特別的是,中國官方對此舉辦紀念活動,試圖搶奪二二八話語權。對此許多人批評,並比較二二八事件與六四天安門事件。其中中國學運領袖與民運人士王丹說:「下個二二八就是六四」,將台灣的二二八事件比喻為六四天安門事件。

如果兩岸統一或台灣被中國併吞,「下個二二八就是六四」。在馬英九擔任總統時代, 個人每年與人權陣線戰友在二月二十八日到台北二二八和平公園外抗議國民黨與馬英九,當時都是用「下個 228 就是六四」的標語。幾年前王丹出書或發表此說法時,曾透過台聯向我徵求同意使用此語及照片,我欣然同意。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下個 228 就是六四」這個標語在媒體上發佈最早是在 2012/2/29 的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64491

上為自由時報照片。

上為現場另外兩張照片. 背面插腰者即為陳哲。面對公園內馬英九出席的紀念會,以及館我們的警察。



上為一小時後我們轉往二二八公園另一入口處抗議的畫面。

2018年2月19日 星期一

《試論康德的道德定義》

《試論康德的道德定義》

一位對某理論造詣很深的人,就有能力對此理論做深入淺出的、長話短說的說明;這種最簡潔的理論或說法,一般稱之為「定義」,其實「定義是最簡潔的理論」。

康德在道德學上有偉大的成就,卻未給道德下定義。但我們可根據康德道德哲學的意旨,揣摩康德心中「道德的定義」。個人認為,康德的道德定義應為「道德是尊重人性尊嚴」或「尊重人的尊嚴」。若果如此,這個「尊重人性尊嚴」是最佳的、無可超越的道德定義嗎?個人給道德下的定義為「道德是尊重人的主體性」。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20 Feb 2018
20180220

定義是個假現象、偽概念; 定義其實是最簡潔的理論

定義是個假現象、偽概念; 定義其實是最簡潔的理論

一般所謂的「定義」是個假現象、偽概念,「定義是最簡短的理論」;一個對理論造詣很深的人,就有將它深入淺出、長話短說的能力;最簡潔的理論,或以最少的字說明一概念或理論,一般的說法就是給它「下定義」,但這看法可能失之膚淺,一般所說的定義現象其實是「最簡潔理論」現象。


定義是什麼?「定義」是個偽現象或偽概念。舉相似例子來說,當某彩券行開出樂透彩頭獎時,有些人認為該彩券行的中獎機率較高。這種想法所「捕捉到」的其實是個「在現實界並不存在」的現象。同樣,並沒有「定義」這個東西,實際存在的只是最簡短的理論這個現象。一般所謂的「definition」或「定義」,其實只是被誤認之最簡潔的理論這個現象。定義其實就是最簡潔的理論。
(談「定義」之二)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下為 Facebook 動態回顧個人兩年前的 post.

2013 年台灣民主與台灣前途最讓人絕望的時刻 在二二八紀念日將近時 陳哲號召網友當天到二二八公園門口嗆馬 個人宣傳主題為「下個 228 就是六四」與「反國家暴力」

2013 年台灣民主與台灣前途最讓人絕望的時刻,在二二八紀念日將近時, 個人號召網友當天到二二八公園門口嗆馬。 當時個人宣傳的主題為「下個 228 就是六四」。
這是 Facebook 的五年前 post 的動態回顧,照片為 2012/3/13 在聲援自由圖博遊行時。我們「網友行動平台‧台灣茉莉花革命」與「人權陣線」社團隊伍中,所見個人的「下個 228 就是六四」與「反國家暴力」宣傳口號。
2013 年當時個人所辦活動的網址為: http://www.facebook.com/events/224974660961207/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2018年2月11日 星期日

2017年12月31日 星期日

《「日常死亡意識」跨年篇》

《「日常死亡意識」跨年篇》

本地與全球跨年活動 的報導佔據了媒體版面。我一個中年人(或成年人),對於不能再以「2017」計時驚恐萬分。2017 年並非我生命中好運的一年,但它是構成我有限生命的一個部份,而今這個部份又將被奪走,大廈更將傾倒,我感到挫折、恐懼、緊張。在世的人生是倒數計算的,越近年終我的心境越像膽怯的老鼠。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31 Dec 2017

2017年12月21日 星期四

「進化論」還是「演化論」?

「Evolution」這字一般就是指「Darwinian revolution」。達爾文理論的內容為物種是向前進步的, 所以他的「revolution」宜譯為「進化論」。他主張,人是從單細胞生物進化而來的;他認為,進化是事實,進化是可能的。

至於其他人或其他領域怎麼談「evolution」這個概念,則是開放的。譬如「evolutionary biology」一詞,我們只看字詞不看內容,譯為「進化論的」或「演化論的」都是可能的。

在語言學上,一個字的字義基本上是由它的用法(usage)決,而非由它的字源(origin)決定的;甚至有時它的字源義完全是不重要的。因此,如果有人根據此字的字根「evolve」,說達爾文的理論是「演化論」,而非「進化論」。則這種人不是不懂語言的性質,就是別有用心。

達爾文的理論長久以來譯為「進化論」;把它改譯為「演化論」,恐怕更多是基督教的陰謀。

陳立民 Chen Lih Ming (陳哲) 於 22 Dec 2017

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

「公投檢驗民主真偽」 鳥籠公投法廢除 還權於民 鞏固民主原理

在國民黨馬英九時代,台灣民主倒退及人民權利被剝奪,個人與許多人主張重修公投法,個人曾經提出「公投檢驗民主真偽」與「公投是天賦人權」的論述,因為直接公投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原理之一。2016 年我們把民進黨推上政權,一年半之後民進黨不辜負我們的期望,終於將公投法修法成功,打破國民黨設下的鳥籠限制。台灣加油! 民進黨加油!

以下數張照片為個人過去製作有關公投的相關文宣看板:
上一張為 20100626 陳哲(陳立民 Chen Lih Ming)與支持「拒統陣線」的朋友參加民進黨舉辦的「ECFA 反一中要公投大遊行」,所見我們「拒統陣線」隊伍,及陳哲創作的各式文宣大看板,其中之一為「公投是天賦人權」。此為法新社(AFP)當日向全世界所發佈的照片。

上一張為法新社(AFP)拍攝之我們「拒統陣線」隊伍的照片。數日後在 20170701 又獲得著名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 期刊所刊登。
上為 20100817 拒統陳哲(陳立民 Chen Lih Ming)在立法院外抗議時,陳哲掛在立法院外牆上的大看板「公投檢驗民主真偽」,其義為沒有公投權力的民主是假民主。


上兩張為 20100626 陳哲(陳立民 Chen Lih Ming)組織「拒統陣線」參加民進黨舉辦的大遊行時的陣線陣容,可見陳哲創作的「公投檢驗民主真偽」與「公投是天賦人權」大看板。感謝這些支持「拒統陣線」的朋友。

下則為此事件的一則報導:

公投法三讀過關 打破鳥籠門檻全調降
〔自由時報 即時新聞 2017-12-12 13:33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

公投法「雙二分之一」的通過門檻一直被詬病為「鳥籠公投」,新版公投法今天三讀通過,包括提案、連署、通過門檻全面調降。提案門檻從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5/1000,調降到1/10000;連署門檻則從5%降到1.5%,並且新增電子連署;通過門檻則從選舉人總數1/2降為1/4,且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此外,全國性公投可以採不在籍投票,但施行方式另以法律定之。

公投分為3個階段,包括提案、連署和投票通過。過去被詬病的「雙二分之一」制度,意思是出來投公投的人數,需要達到上次正副總統選舉總選舉人數的二分之一,且同意票超過二分之一。以上次正副總統選舉人數來說,至少要有930多萬人投下有效公投票,並且有460多萬人投下同意票,公投才有機會過關。

這次三讀通過的版本,以去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878萬2991人為基準,未來1879人(1/10000)可提案發動公投;提案通過後,需要28萬1745人(1.5%)連署成案;最後,至少有469萬5748人(1/4)投下同意票,且總有效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即通過。

這次三讀的內容還包括,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事項外,其他包括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地方公投部分則可適用地方自治條例或是地方重大政策的複決、創制。預算、租稅、薪俸、人事不得公投。

而過去被稱為「太上皇」,可以否決、認定公投提案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則在這次修法中廢除。

過去公投連署需要透過紙本,常發生郵寄曠日廢時,或字跡不清、表格太小等問題,這次三讀內容新增了電子連署系統認證碼,可以依此來徵求連署。

此外,這次修法內容也新增,行政院得經立法院同意,交由主管機關辦公民投票。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公投提案後,立法院應於15日內議決,於休會期間提出者,立法院應於15日內自行集會,30日內議決,不過,若提案被立法院否決,兩年內不得再提。

上則新聞網址: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80752